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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元森就这样无视百姓利益吗?

发表于2011-04-15
别的就不说了。现在有了新的规定出台即优惠补偿20平米,元森还是继续执行10平方的优惠政策。这样明显低于拆迁基本补偿政策的行为也没人管吗?这不是拿政府的规定当儿戏吗?还是规定只是针对老百姓的,对开发商就可以网开一面?
发表于2011-04-15
这就是商业利益的驱使!
发表于2011-04-15
发表于2011-04-18
无良的开发商
发表于2011-04-18

强烈建议元森集团按照新的棚户区改造拆迁管理办法执行,优惠平米数按照20平米半价执行,大家说行不?

发表于2011-04-18

如果能这样当然是最好的了,问题是前面签过了的怎么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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