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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房地产广告新规下月实施,从此再无房?

发表于2016-01-07

“10年回本“

“买房送“

“10分钟到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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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在售楼广告中司空见惯的宣传噱头,下月起,再也不能使用了,也就是以后再也没有房这么一说了?!以后地产广告还怎么玩儿!



日前,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,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、合法、科学、准确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规定中明确,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、就业、等事项的承诺。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执行。


那么除了房,新规还有哪些规定呢,一起来看下:


项目示意图需用恰当比例


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标示项目位置,也是房地产广告中禁用的内容之一。通俗说,楼盘广告中经常出现的“毗邻奥森”、“距国贸仅30分钟”之类含糊不清的描述,将被禁止,以避免引起购房人的误解。


新规中明确,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,应当准确、清楚、比例恰当。




广告价格需明示有效期限


新规还规定,房地产广告中提到面积时,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,并且不能有或者的承诺。


含有风水、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内容,也属于禁止之列。


此外,广告中如果提到了价格,应当清楚标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,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。


违反本条规定的常见情形有“XXXX元/平方米起”、“每平米低至XXXX元”、“价格你来定”等。


物业服务宣传应与实际相符

《规定》第十九条要求,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,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;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,应当在广告中注明。


实践中不少开发商打出“酒店式物业、24小时贴身服务”、“酒店式物业、24小时管家服务”、“XX物业全程顾问服务,级服务模式呈现”等内容的广告,如上述物业管理内容尚未实现的,则应标明,否则属于广告违法。

发表于2016-01-07
兰州乐天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房地产广告新规下月实施,从此再无学区房?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发表于2016-01-07

开发商再不能随便吹了

发表于2016-01-07

这个好,购房者都赞成。

发表于2016-01-07
引用:找不到老地方在2016-01-07 17:57:13写道:
4楼

这个好,购房者都赞成。   

 举双手赞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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